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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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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主要职责: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维护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民抓好粮食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好农村土地规划和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为农民提供科普培训、技术技能培训和市场信息服务,帮助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搞好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事业;指导村乡规划与建设,改善农村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指导农村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业余生活;及时上报和积极处置重大社情、疫情和险情,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扶贫救济。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农民法制意识;及时处理来信来访,了解上报社情民意;积极开展民事调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组织好农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农村村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2.配合县直部门履行的职责
      (1)加强资金管理,合理使用经费。配合财政部门管理使用好下拨的行政事业性经费,监督、管理、使用好各类专项资金。
      (2)切实关注民生,做好优抚工作。协助做好双拥优抚、核查灾情、救灾物资发放,实施社会救助、农村低保、收养登记、婚姻登记以及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等工作。
      (3)优化资源配置,发展教卫事业。确保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协助做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协助组织好疫病及地方病防治,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发展。
      (4)改善基础设施,加快村乡建设。配合做好村乡建设规划、宅基地审批、乡村道路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广电、电网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移民拆迁安置工作。
      (5)排查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的隐患排查,协助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信息网建设,报告辖区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协助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和事故应急救援处理。
      (6)统筹其他工作,促进全面提高。协助做好环境保护、市场监管、非法组织处置、扶贫项目实施、预备役训练、流动人口管理、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植树造林、护林防火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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