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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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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农村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办事流程:
      1、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待来访群众的工作人员 ,即为该事项的责任人,负责将该事项落实到位。
      2、如来访事项不属于本中心服务范围,必须向来访人说明情况,并引导来访人至具体负责机构。
      3、属于本中心服务范围的,由首问责任人负责本中心内的事务协调,不得推诿给来访人。
      4、当场能办理的,即时办理;当场不能办理的,向来访人说明情况,告知办理时限。
      5、来访人携带材料不全的,须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种类。
      6、需领导审批的,由首问责任人为来访人联系相关领导,并引导至相关领导办公室。
      7、事项办理完毕后,首问责任人须进行来访事项登记,并做好事后反馈工作。 
      (二)禹王乡农村经济管理中心
      办事流程:
      1、资金使用后,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并在原始凭证上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由村报帐员将原始凭证交村民主理财组审核,审核同意后,加盖“民主理财组审核专章”。
      2、村报账员填制“财务支出审批单”,并依次提交民主理财组组长、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在“财务支出审批单”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3、村报账员定期将“财务支出审批单”上报乡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经中心负责人审核同意并在“财务支出审批单”指定位置签字(盖章)后,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
      4、乡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负责人向乡主要负责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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