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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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秀 局长
1994年12月—1996年8月 夏县县委宣传部县委通讯组组长、副科级支部教员
1996年8月—1998年10月 夏县政府办副主任
1998年10月—2001年8月 夏县农业开发办主任
2001年8月—2005年3月 夏县胡张乡党委书记
2005年3月—今 夏县民政局局长
杨晋 副局长
1995年12月—2003年8月 夏县水头镇副镇长
2003年9月—2005年5月 夏县水头镇副书记
2005年6月—2006年9月 夏县经贸局副局长(正科)
2006年10月—今 夏县民政局副局长(正科)
段国社 副局长
1993年7月—1998年7月 夏县埝掌镇副镇长
1998年8月—2005年6月 夏县胡张乡党委副书记
2005年7月—2007年4月 夏县胡张乡人大主席(正科)
2007年4月—今 夏县民政局副局长
胡海全 军休所长
2002年8月—今 夏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副科)
刘尧辉 纪检组长
2006年11月—今 夏县民政局纪检组长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
民政局机关内设4个行政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社会救灾救济股、基层政权建设股和优抚股;下属1个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为夏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下属5个股级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夏县烈军属荣复退伍军人光荣院、夏县城乡低保工作管理中心、夏县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夏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和夏县社会救助管理站。
部门职责
一、组织实施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政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公募基金(以下统称为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工作和监察责任。
三、负责全县优待抚恤工作,负责国家优抚法规政策的落实和地方优抚制度的完善;负责全县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工作;负责全县国家行政机关、政法机关、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财政开支的在编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及支前民兵民工的伤亡抚恤工作;指导全县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建设; 负责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双拥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全县退役士兵接收和安置工作,指导全县退役士兵的培训和就业工作,负责复员干部的接收和落户工作。
五、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和安置工作,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县的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核查、上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全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牵头拟定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八、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工作,负责调解或处理本行政区域以内乡镇一级以上(含乡镇一级)的边界争议。
九、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内的地名标志、门牌的设置与管理工作。
十、负责与邻县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
十一、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二、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定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提出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建议;提出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建议;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
十三、提出婚姻、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办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全县基层民政组织建设,负责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培训、教育、表彰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建议,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六、承担各类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承担依法对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公募基金(以下统称为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工作和监察责任。
三、负责全县优待抚恤工作,负责国家优抚法规政策的落实和地方优抚制度的完善;负责全县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工作;负责全县国家行政机关、政法机关、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财政开支的在编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及支前民兵民工的伤亡抚恤工作;指导全县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建设; 负责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双拥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全县退役士兵接收和安置工作,指导全县退役士兵的培训和就业工作,负责复员干部的接收和落户工作。
五、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和安置工作,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县的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核查、上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全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牵头拟定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八、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工作,负责调解或处理本行政区域以内乡镇一级以上(含乡镇一级)的边界争议。
九、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内的地名标志、门牌的设置与管理工作。
十、负责与邻县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
十一、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二、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定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提出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建议;提出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建议;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
十三、提出婚姻、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办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全县基层民政组织建设,负责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培训、教育、表彰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建议,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六、承担各类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事流程
- (2015-06-18)办事流程
- (2015-06-18)社会团体注销登记流程
- (2015-06-18)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流程
- (2015-06-18)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流程
- (2015-06-18)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流程
- (2015-06-18)解除收养关系流程
- (2015-06-18)收养登记工作流程
- (2015-06-18)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审批流程
- (2015-06-18)城乡医疗救助办理流程
- (2015-06-18)离婚登记流程
- (2015-06-18)结婚登记程序及申请条件
- (2015-06-18)夏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流程
- (2015-06-18)夏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操作流程
- (2015-06-18)夏县农村五保保障操作流程
- (2015-06-18)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流程
信息公开
- (2018-06-27)夏县全面铺开撤并行政村工作
- (2018-06-27)夏县民政局召开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