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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关于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举报投诉方式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8-07-11 15:15:1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学习考察报告会精神,在全县进一步深入开展“思想再解放大讨论、改革再出发大实践、开放再扩大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在全市率先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目标,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按照中共运城市纪委机关、运城市委组织部、运城市机构编制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纪委组织保障的通知》(运组通字[2018]40号)、运城市纪委监委《关于做好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特通告如下:
  自6月30日起,全县进驻政务大厅有关行政审批单位实现“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股集中、行政审批股向政务大厅集中,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进驻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在大厅内部办理,不得要求企业和办事群众到业务单位办理,各有关单位自觉接受企业和办事群众监督。办理行政审批业务的企业和群众,如发现以下行为,可以进行举报和投诉。
  一、属于行政审批事项,政务大厅却没有设置相应单位的工作窗口的;
  二、窗口工作人员应受理而不受理业务的;
  三、窗口工作人员受理业务,但要求企业和办事群众回原单位办理的;
  四、窗口工作人员没有权限,不能审批的;
  五、企业和办事群众到窗口办理审批事项,可以先在网站(zwfw.sxxiaxi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夏县政务)上自助查找所办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也可以到办事窗口咨询,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告知所需要提供资料清单。工作人员不能一次告知,或者与办事指南不符,增加办理条件的;
  六、审批事项办理超出办事指南承诺的时限的;
  七、窗口工作人员指定中介机构的;
  八、窗口工作人员有上班不在岗,办事“推、拖、绕”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的;
  九、窗口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违纪问题的;
  十、其他意见建议。
  接到举报和投诉意见的,由专人进行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对窗口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由县纪委对窗口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移交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进行组织或者纪律处理。
  举报和投诉方式:
  1.电话:0359-8938646,
  0359-8585333(0)(法定工作时间内);
  2.邮箱:ycxxzwzx@163.com
  3.举报信箱:政务大厅门口设置的县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举报箱。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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