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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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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里乡防灾减灾便民服务手册

【发布日期:2018-06-28 18:45:5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业务名称
  防灾减灾
  二、政策依据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民发〔2015〕118号)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个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
  (2)审核。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后张榜公示,报乡人民政府审核,填写相关表格。
  (3)审批。县民政局审批。
  (4)救灾款物的发放。乡人民政府将救灾物资下拨至村委会进行发放;救灾资金通过信用社进行社会化发放。并按规定公示。
  四、受理部门
  南大里乡民政办
  五、咨询电话
  0359-858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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