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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前镇六项优惠政策 激励返乡人员创办企业

【发布日期:2018-03-13 08:56:46】 信息来源:张秀峰 姚中吉 浏览次数:
  3月11日,我县辛元电子厂门前热闹非凡,200余名青年男女被应聘在家门口上岗就业。
  “丈夫在浙江打工,我在电子厂上班,每月能挣2000多元,还能照顾老人和孩子”。28岁留守年轻媳妇李某高兴地说。这只是庙前镇返乡农民创办企业带富附近村民的一个缩影。
  电脑数据显示,庙前镇在省内外打工者2306人。为了发展振兴农村经济,大力推进“凤还巢”计划的实施,扶持返乡人员在家乡创业创新,使他们回得来、留得住、做得好。镇党委、政府职能定位做出转变,由产前、产中转为全产业链,树立服务意识,搭建多种平台,增强创业者的凝聚力和抗风险能力。为此,镇上还对返业创业创新人员创办企业制定了六项优惠政策。一是凡在外人士创办企业,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全部放开,不受项目资金合作形式限制;二是在外人员返乡创办企业,在劳动用工、人事安排、工资分配、考核奖惩方面享有高度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三是镇政府积极协调办理各种手续,为双创人员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全力确保其合法权益;四是双创人员兴办企业,政府确保“四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通网络和场地平整;五是镇政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无偿为创办企业者提供全方位服务;六对重点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在春节召开的返乡务工人员座谈会上,镇党委书记杨军把党委、政府的优惠政策宣布后,全场立刻响起阵阵掌声。杨村、虎庙、辛元、北上晁等村的务工代表们纷纷表示愿意返乡创办企业,为振兴家乡农村经济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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