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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轮巡察组向水头镇、禹王乡、尉郭乡、食品药品监督局、残联、经信局、农机中心、发改局、住建局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18-03-10 12:10:0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2017年12月27日至29日,县委第二轮巡察组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分别向水头镇、禹王乡、尉郭乡、食品药品监督局、残联、经信局、农机中心、发改局、住建局等3个乡镇6个县直单位进行了巡察情况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对巡察中发现有关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已移交县纪委和相关部门,对巡察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整改建议予以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水 头 镇


  巡察组指出:水头镇党委忽视、放松了镇直党支部党的建设,“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中部分“支部委员会议”少,普遍没有党小组会,村支部讲党课少。大多数村“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程序简化成“两议一公开”。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党的建设工作压力传导不平衡,个别领导“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水头小城镇建设中存在未批先占、先占后批现象。个别村大额资金支出无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村民小组财务公开不及时,村民小组有私自延包集体机动地行为。
  巡察组建议:镇党委要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贯彻到每个支部,加强基层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教育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增强“四个意识”,严守“六大纪律”,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认真解决镇直党支部党建基础工作缺失、两委主干不和等问题。镇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对村主干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特别是对村民小组的财务加强监管,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村组机动地管理,防止小问题引发大矛盾。要实践好“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把村级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和对村民小组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尉 郭 乡


 

  巡察组指出:尉郭乡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强,以行政会议、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不到位。个别村党支部“三会一课”长期不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有些党员没有学习笔记,党费收缴不能足额到位。有些领导干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或解决的不彻底。乡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经过多轮学习教育活动后,机关制度缺失。尉郭乡纪委监督执纪力度不够,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制度意识普遍不强。农经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监督不到位,致使一些村财务不规范。大多数村未按规定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有的村大额支出没有会议记录。
  巡察组建议:尉郭乡党委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领导,真正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起来,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大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增强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要及时了解农村两委班子的思想动态,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农村信访案件。认真执行“四议两公开”,严格农村财务管理。农经服务中心要切实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加大对农村财务的管理力度。

禹 王 乡


  巡察组指出:禹王乡党委“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集体学习不能常态化、制度化,一般党员学习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个别重要项目的确定和大额资金的使用,没有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度机制建设不到位,机关没有制定专门的财务制度,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党员干部党性不强,对群众关注和诉求不重视,个别农村主干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和集体权益。村务财务公开不到位,乡农经站对村级财务管理不够严格,对一些违反规定的做法制止不力。机关财务管理不严格不规范。
  巡察组建议:禹王乡党委要加强思想教育,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充分利用好“三会一课”这个平台,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思践行,锤炼党性,全面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机关财务制度,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对村两委主干集中开展宗旨教育和廉政教育,开展村务财务公开专项活动,主动让群众知情,自觉接受监督,化解“群众有意见,干部有委屈”的现象。


 

食 药 局


  巡察组指出:食药局党组个别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党的建设工作有待提高,“三会一课”制度没有落实到位,没有成立党小组,三会无记录,党课开展不规范、不及时。“两学一做”活动个别党员学习不认真,学习笔记少。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对机关少数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态度不坚决,红脸出汗没有形成常态,“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部分支出无明细、个别票据无经手人签字等。
  巡察组建议:食药局党组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县委部署,扎实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党组织的精神和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干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亲力亲为;纪检组要加强监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请销假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残  联


 

  巡察组指出:残联党组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落实国家政策不到位;党的建设方面有所缺失,支部书记改选不及时,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自选动作少、“支部委员会议”少,组织生活会没有记录;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存在着重业务轻党建现象,财务制度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巡察组建议:残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加强党的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努力增强“四个意识”,严守“六大纪律”;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对照落实,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发生;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合纪合规。


 

经 信 局


 

  巡察组指出:经信局党组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不严谨。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流于形式,有的同志对每个班子成员的意见一模一样,甚至一字不差,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足,起不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部分中层干部老龄化,工作缺乏积极性和创造性,缺乏担当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没完全到位,对一些错误苗头没有及时咬耳扯袖、没有及时提醒警示,监督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探头”作用发挥的不够。机关财务管理审核把关不严。
  巡察组建议:经信局党组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加强财务监管力度,规范财务手续,杜绝漏洞,防范风险。


 

农 机 中 心


  巡察组指出:农机中心党支部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有的会议记录过于简单,看不到决策过程,只有结果。党建工作缺失,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落实上还有差距,谈心谈话不深入,部分资料保存不完善。党员教育管理薄弱,党员意识、宗旨意识不强。“两个责任”未严格履行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问题,特别是在农机购置补贴方面廉政风险较大。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对一些违规问题监督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违规报销差旅费。
  巡察组建议:农机中心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县委部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努力增强“四个意识”,严守“六大纪律”;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和资金的审批发放程序,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进行补贴发放,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发 改 局


  巡察组指出:发改局党组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个别党员对党的基本理论和政策了解不够。“三会一课”开展少,党内生活开展不规范。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少,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少。“三重一大”决策工作机制不完善,重大决策透明度不够,存在“谁主管、谁知道,不主管、不了解”的现象。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对项目建设存在的违规问题整改监督不到位。单位财务管理不严格。
  巡察组建议:发改局党组要强化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规范“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坚持抓好党员的日常学习和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局班子要认真履行“两个责任”,班子成员要积极履行“一岗双责”,不仅要抓好分管业务,还要抓好分管业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并认真加以落实,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住 建 局


  巡察组指出:住建局党组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三会一课”开展次数少,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完整。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所分管工作领域党建工作有安排、有要求,但检查少、督促少。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到位,没有形成系统规范的管理机制。城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态度急躁不文明现象。二级单位工作不规范,存在工作人员混岗现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临时人员有交错替换工作岗位现象;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监管不到位,存在未批先建、未批先售、建设不按审批文件进行。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不到位,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及时。
  巡察组建议:住建局党组要规范党内组织生活,要严格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做到党建和业务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城管工作人员把工作效果和工作过程有机地统一起来,塑造城建人的良好形象。建立对下属单位规范有效的管控机制。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力度,建立全方位的监管信息通道,随时掌握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在违法事实形成之初有效制止,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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