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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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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成员

    局长  孙泽敏

    简历:
    1986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1998年7月至2000年元月   任夏县埝掌镇镇长;
    2000年元月至2005年3月   任南大里乡党委书记;
    2005年3月至2008年12月  任裴介镇党委书记;
    2009年元月至2011年7月   任夏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2011年7月至2016年9月   任夏县教育局局长;
    2016年10月至今  任夏县教育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局长  张虎军

    简历:
    1984年10月至1986年9月  夏县庙前张郭店小学任教;
    1986年10月至1987年8月  夏县庙前镇初中任教;
    1987年9月至1989年7月  夏县教师进修校中师班学习;
    1989年9月至2001年9月  夏县庙前镇联校干事、副校长;
    2001年10月至2008年1月 夏县教育局监察室副主任、主任;
    2008年2月至2016年9月  夏县教育局副局长;
    2016年10月至今  夏县教育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进修校校长  黄建峰

    简历:
    1983年7月至1986年7月  稷山师范上学;
    1986年7月至1989年7月  尉郭中学任教;
    1989年7月至1991年7月  垣曲新城镇宣传委员;
    1991年7月至1994年5月  夏县城关镇党委办;
    1994年9月至2013年11月  夏县县委组织部、部委委员、党督科长;
    2013年12月至今  教科局党组成员、进修校校长。

     

    副局长  梅备战

    简历:
    1986年9月至1990年7月  运城师范闫景分校上学;
    1990年9月至2000年7月  泗交镇联校工作;
    2000年7月至2016年11月  教育科技局工作;
    2016年11月至今  教育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局长  范 晓

    简历:
    1993年至1997年  山西农业大学上学;
    1998年6月至2006年8月  农业委员会工作;
    2006年8月至2017年5月  驻农业委员会纪检组长;
    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  驻教育科技局纪检组长;
    2018年1月至今  教育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科级督学  刘永明

    简历:
    1983年至1985年  大吕初中任教;
    1985年至1995年  进修校工作;
    1995年至2004年  城关初中校长;
    2004年至2013年  进修校校长;
    2013年至今  教育科技局党组成员、副科级督学。

机构设置

        内设6个行政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人事管理股、计划财务股、基础教育股;8个事业股室分别是:教研室、夏县招生委员会、勤工俭学办公室、成人教育办公室、电教装备办公室、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青少年活动中心、安全办公室。

部门职责

      1.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教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指导各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工作。
      4.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内外对我县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
      5.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全县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编写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6.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7.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8.指导全县成人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9.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
      10.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
      11.组织实施国家、省关于科技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定全县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科技发展行政执法工作。
      12.负责和类科技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加强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
      13.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的发展。
      1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引导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或企业集团,并负责和管理。
      15.拟定和组织实施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16.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负责拟定科技成果管理和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17.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指导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1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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