埝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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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俊峰 党委书记
1991.08—1993.08 夏县文体局干事
1993.08—1998.10 夏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科员
1998.10—2002.01 夏县泗交镇纪委书记
2002.01—2009.12 夏县禹王乡副乡长、纪委书记
2009.12—2013.12 夏县祁家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13.12—2016.04 夏县禹王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16.04—2017.03 夏县庙前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8.03至今 夏县埝掌镇党委书记
秦淑娟 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8.10—2004.05 夏县纪委办公室科员
2004.05—2008.01 夏县纪委教育监督室副主任
2008.01—2009.12 夏县纪委教育监督室主任
2009.12—2013.12 夏县纪委常委
2013.12至今 夏县埝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牛朝晖 人大主席
2004.11—2008.03 夏县卫生局科员
2008.03—2009.12 夏县尉郭乡副乡长
2009.12—2015.12 夏县尉郭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2015.12—2017.03 夏县尉郭乡党委副书记(期间:2016.09.06—2016.11.15在市委党校第一期青干班学习)
2017.03至今 夏县埝掌镇人大主席
吴银生 党委委员、副书记
1999.12—2008.03 夏县政法委工作
2008.03—2015.12 夏县尉郭乡副乡长
2015.12—2017.06 夏县埝掌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17.06至今 夏县埝掌镇党委委员、副书记
邵建伟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2004.02-2007.04 夏县水头镇政府办公室科员
2007.05-2012.03 夏县水头镇政府团委书记
2012.04-2016.02 夏县水头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2016.03至今 夏县埝掌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段秀丽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2008.09—2011.12 运城盐湖区上郭乡上郭村主任助理
2011.12—2014.03 运城盐湖区上郭乡上郭村村委副主任
2014.03—2016.03 夏县埝掌镇副镇长
2016.03至今 夏县埝掌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天珍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09.09—2014.03 运城市垣曲县英言乡大学生村官
2014.03—2016.03 夏县尉郭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2016.03—2017.06 夏县裴介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期间:2014.12—2016.12在运城市经信委挂职)
2017.06至今 夏县埝掌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许强 党委委员、副镇长
1999.09-2003.07 运城财经学校财务会计专业学生;
2004.04-2016.03 中共夏县县委组织部科员;
2016.03至今 夏县埝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赵泽琼 副镇长
2003.09-2007.07 海南大学旅游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学生
2008.09-2010.10 夏县尉郭乡高村村委主任助理
2010.10-2013.05 夏县埝掌镇政府科员
2013.05-2015.12 夏县埝掌镇政府团委书记
2015.12-2016.04 夏县埝掌镇政府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
2016.04-2017.06 夏县埝掌镇政府宣传委员、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
2017.06至今 夏县埝掌镇政府副镇长、办公室主任
部门职责
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便民服务事项。
1、拟定本乡镇文化艺术事业、体育事业、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发展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指导本乡镇社会文化事业、社会体育事业、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发展,管理重大群众文化活动、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协助县局对本乡镇文化市场、信息网络市场、广播电影电视市场进行监管;做好本乡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的传承和普及工作。
2、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有关企业指示精神,抓好落实;负责本乡镇企业管理,协调好各方面关系;负责本乡镇企业报表,做到准确、及时;负责本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大力发展民营企业等工作。
3、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埝掌镇农村经济管理中心
1、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流转合同签证、备案,经营权证登记发放等工作。
2、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指导村级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工作,组织农村各项财务审计。
3、负责设计减轻农民负担的示范、监管和监察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农民负担案件查处和信访工作。
4、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扶贫工作站
1、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根据国家和省确定的扶贫标准,抓好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工作。
3、拟定镇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镇精准扶贫工作。
4、抓好扶贫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5、协助贫困村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6、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协调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7、负责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办事流程
办事流程:
1、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待来访群众的工作人员 ,即为该事项的责任人,负责将该事项落实到位。
2、如来访事项不属于本中心服务范围,必须向来访人说明情况,并引导来访人至具体负责机构。
3、属于本中心服务范围的,由首问责任人负责本中心内的事务协调,不得推诿给来访人。
4、当场能办理的,即时办理;当场不能办理的,向来访人说明情况,告知办理时限。
5、来访人携带材料不全的,须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种类。
6、需领导审批的,由首问责任人为来访人联系相关领导,并引导至相关领导办公室。
7、事项办理完毕后,首问责任人须进行来访事项登记,并做好事后反馈工作。
(二)埝掌镇农村经济管理中心
办事流程:
1、资金使用后,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并在原始凭证上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由村报帐员将原始凭证交村民主理财组审核,审核同意后,加盖“民主理财组审核专章”。
2、村报账员填制“财务支出审批单”,并依次提交民主理财组组长、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在“财务支出审批单”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3、村报账员定期将“财务支出审批单”上报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经中心负责人审核同意并在“财务支出审批单”指定位置签字(盖章)后,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
4、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负责人向镇主要负责人汇报。
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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